资信数据(含征信信息)查询与采集授权书

(适用于信用卡业务授信申请人)

重要提示:
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授权书前,仔细阅读本授权书各条款(特别是加粗字体条款),关注您在授权书中的权利和义务。一旦您点击同意,即意味着您已充分理解本授权书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同意向被授权人给予本文本中的各项授权,且即使您的授信或担保等相应的业务申请未被审核通过,本文各项授权的有效性不受影响。
特别的,您可以充分行使《个人信息保护法》赋予您的各项权利,您可以向我行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查阅、复制、更正我行根据本授权查询和采集的您的个人信息,您还可以向我行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撤回本授权,但您撤回本授权不影响撤回前基于您个人同意已进行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效力。
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我行客服热线/投诉电话0757-22223388,百行征信有限公司400-007-1100,朴道征信有限公司010-89658888,银联数据服务有限公司021-60551363,上海荣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021-60606886。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贵行”):
本人在此授权贵行及贵行各分支机构以及本人与贵行之间金融活动提供服务为目的的贵行以下业务合作机构:百行征信有限公司、朴道征信有限公司、银联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上海荣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统称“被授权人”),在贵行与贵行各分支机构向本人提供信用卡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以及与贵行开展其他业务过程中,有权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或国家相关规定查询、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报送本人全部或部分信息,具体约定如下:
一、授权用于以下用途:
信用卡产品的各类授信业务申请及贷后风险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各类信用卡的开卡申请、额度调整、账单分期、灵活分期、商户分期、学费分期、装修分期、购车分期、业主分、薪享分等。
特别的,为了实现上述业务目的,银联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也可按照约定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数据种类等范围内,转委托其关联企业或其他合作伙伴处理相关的数据信息(包括个人信息)。
二、授权期限。本授权书的授权期限自本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下列期限全部届满之日止:
(一)授信业务终止之日;
(二)贵行拒绝本人授信申请之日;
(三)本人在申请的授信业务中需承担的担保责任履行完毕之日;
三、本人同意并授权:在上述授权期限内,贵行与贵行各分支机构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百行征信有限公司、朴道征信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或其他政府有权机关批准合法设立的征信机构、数据信息机构、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产权登记部门、贵行的业务合作机构、公安、法院、工商、社保、住房公积金中心、税务、通信运营商、政务、电子商务平台、互联网平台、资信评估机构、第三方数据公司、银联数据服务有限公司、贵行认为必须的第三方等合法留存本人信息的机构查询、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信用信息(含不良信息)、财产信息、经营信息、联络方式、关联人、资信状况、就业情况、收入情况、婚姻情况、学历学籍信息、地址信息、位置数据、通讯行为、支付数据信息、通讯信息、互联网使用信息、互联网使用行为等相关信息,用于授信业务的申请评价、审查审批、授信后管理、检查及监督等用途。
四、本人同意并授权:在上述授权期限内,被授权的贵行业务合作机构有权向合法留存本人信息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公安、司法、教育、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通信运营商、银联、通联、易宝、社保、公积金、税务、民政、物流、电子商务平台、互联网平台、行业协会等合法留存本人信息的第三方机构等)查询、核实、收集、整理、加工、保存如下信息:本人的基本信息、借贷信息、其他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人的身份、地址、交通、通信、债务、财产、支付、消费、生产经营、履行法定义务等信息,以及基于前述信息对个人信用状况形成的分析、评价类信息、可能对本人产生负面影响的不良信息,并可将上述信息在本授权书所列的用途范围内向贵行与贵行各分支机构提供。本人已经理解并知悉提供该等信息可能会对本人产生的影响。
五、本人同意并授权被授权人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和业务需要保留上述本人的相关信息,在满足业务办理、诉讼及纠纷处理、法律及监管(包括反洗钱)需求的合理期限内将本人的上述信息进行储存,其中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为自不良行为或事件终止之日起5年。在上述信息的保存期限内,若本人在贵行申请办理任一业务的,该业务对应的业务系统可调阅本人的上述信息。
六、若本人在贵行业务未获批准办理,本授权书以及本人的基础资料、信用报告、授信业务申请书等材料以及依据本授权书所获取的相关信息由被授权人在满足业务管理、诉讼及纠纷处理、法律及监管(包括反洗钱)需求的合理期限内进行保存。
七、本人同意并授权贵行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经国务院或其他政府有权机关批准合法设立的其他征信机构等提供本人的相关信息(含不良信息)。
八、生效条款。本人同意本授权书通过本人在贵行处设定的身份认证方式(包括本人在贵行电子渠道设置的登录密码、UKEY密码、短信验证码、电话认证等认证方式的一种或多种,下同)进行签章,即凡是本人通过贵行电子渠道使用在贵行处设定的身份认证方式所进行的包括勾选同意等操作即视为本人真实有效意思表示,视同本人在本授权书完成签章,本授权书立即生效,并由本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人承诺不以未在本授权书上亲笔签章为由拒绝承认本授权书的真实性或有效性。

本人声明:
本人已仔细阅读上述所有条款,贵行已应本人要求对相关条款予以明确说明。本人对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本人自愿做出上述授权、承诺和声明,并同意接受本授权书条款的约定。

               授权人: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